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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填列季度初和季度末的员工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7号公告的要求,从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增加事项1职工薪酬,申报时需一并填列职工薪酬的相应数据。而从业人数和职工薪酬数据会同步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特别是职工薪酬金额,如果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填写的差异过大,会引发税务风险预警!
针对如上要求及变化,结合各类申报表的相互比对和风险扫码,如果员工人数和职工工资虚假填写,会导致如下风险: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以企业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照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的人数进行计缴,根据财政部2023年公告第8号的要求,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虚假增加员工人数,可能会影响残保金的免征享受及抬高缴费金额!
目前残保金的计税依据由系统自动带入(年度汇算清缴A105050表数据),如果系统带入数据超出30人,即便更正汇算清缴报表也无法正常申报,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去税务机关处理,解释人员前后变动差异的原因。(如汇算清缴填写人数32人,企业为了享受残保金优惠,更正报表人数为28人,系统会自动阻断残保金的免税申报)
例:A公司员工实际人数28人,年平均工资为10万元,为了虚列成本,填写员工人数32人,公司未安置残疾人。
真实申报:残保金符合免税要求,无需缴纳。
虚假申报:残保金=32*1.5%*10=48000元
两者相比相差48000元!
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为员工的工资总额,如通过提高员工人数虚列成本的话,工会经费的计费基数会同步增加,企业需要承担2%(或0.8%)的工会经费。
从上面两项费用与所得税申请表的关联,可见企业在申报税款时一定要保持真实、完整、合理,不能因小利而遭受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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