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5-10-31 15:09:5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发布,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迈入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作为我国碳市场领域首份中央文件,《意见》不仅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更为各行业参与碳市场建设提供清晰指引。其中,资产评估行业凭借其在价值判断、风险评估等领域的专业优势,正成为推动碳市场专业化运作、激活碳资产价值的关键力量,迎来前所未有的业务拓展机遇。
迎多重业务机遇
谈及《意见》对资产评估行业最直接的影响,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委员会主任王家明强调了碳资产的政策属性特征。他表示,与传统资产不同,碳资产的产生、登记、交易和注销均依赖政策规范。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直接决定碳资产的存在性、合法性和流动性,是评估工作的核心前提。
《意见》明确指出,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要求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这一表述为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碳资产价值评估提供关键政策依据,让评估工作迈入“有章可循”的规范阶段。
在此基础上,《意见》从主体、产品、交易、监管等维度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发展方向,以打造多层次、多样化市场结构为目的,激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力,丰富市场机制价格发现、资源配置等功能,营造更加有效的市场环境。随着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以碳资产为底层资产的抵押贷款、质押、期权、期货、远期合约等金融服务将加速创新,而每一项金融服务的落地都离不开专业的碳资产价值评估支持,催生碳资产价值评估业务需求。
行业扩围是《意见》带来的另一重要机遇。《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这一目标将从两方面推动资产评估业务发展。王家明认为,一方面,行业扩围意味着交易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可交易配额总量持续上升,市场活跃度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跨行业配额流转机制将逐步形成,配额将向碳减排潜力更大的领域流动,进而形成跨行业竞价的资源配置机制。
此外,《意见》中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的要求,将有效解决当前碳市场价格碎片化问题,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更公平、透明的价值评估环境。目前,我国碳市场存在“1个全国市场+9个地方试点市场+1个自愿减排市场”的多元格局,不同市场间交易价格差异显著,甚至同一试点地区不同时期价格也存在波动。“统一碳市场建成后,价格形成机制将更趋合理,评估机构能够更准确地为企业锚定碳资产价值,提供更优质的碳资产管理服务。”王家明说。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中心主任钱金波则从碳资产类型对应角度解读《意见》影响。他指出,《意见》重点提及的扩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三大任务,恰好与《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中提及的三种碳资产(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碳金融衍生品)一一对应。
“《意见》的出台不仅为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碳资产价值评估业务提供政策支撑,更明确行业未来的核心业务方向,是行业提升碳资产定价话语权、扩展绿色业务领域的重要契机。”钱金波说。
在他看来,碳资产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和碳金融衍生品将成为未来评估机构的业务重点。当前,CCER主要用于控排企业替代部分碳配额完成履约责任,应用范围有限。而《意见》倡导推动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带头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这将大幅拓展CCER的应用范围,带动CCER项目开发、定价需求激增。
“CCER项目价值评估的核心难点在于定价,而资产评估机构在价值评估方面拥有天然优势。”钱金波认为,目前成本法、收益法在CCER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已较为成熟,且扩容后的全国碳市场碳配额交易价格也为CCER定价上限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这为评估机构开展CCER定价业务奠定基础。
机遇背后存挑战
《意见》提出,要积极培育咨询服务、检验检测、审定核查等技术服务业,定期开展评估,促进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打造更多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
钱金波认为,这一表述清晰传递出碳市场健康发展需专业生态支撑的信号,即需要专业项目开发机构、审核审定机构,离不开评估定价机构,这对资产评估行业来说是机遇。但当前行业开展碳资产相关业务仍面临诸多瓶颈。
缺乏成熟案例与实践经验是行业面临的另一关键挑战。钱金波坦言:“资产评估行业在三大碳资产(特别是CCER和金融衍生品)评估方面,均缺乏足够的成熟案例与标准化做法。这需要资产评估机构加强对具有资产评估、碳金融、CCER开发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除了行业自身的瓶颈,企业对碳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不足也制约着业务的规模化发展。王家明表示,目前企业需求整体尚不活跃,主要集中在财务报告目的评估和抵押融资领域。其中,制约需求释放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当前涉及碳资产的企业数量有限,仅覆盖电力等少数行业;二是碳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占比较低、影响有限;三是企业对碳资产的区域性、时间周期性特征认知不足。
尽管当前需求不活跃,但他认为,随着统一碳市场扩围升级,碳资产作为重要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作用将日益凸显,未来在企业并购场景中,碳资产将作为一项重要资产类别受到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碳金融产品的创新为资产评估行业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王家明介绍,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推出以碳资产为底层资产的期权、远期合约以及基金,为碳资产证券化探索路径。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我国首个碳资产价格指数——复旦碳价指数,为碳资产价格提供市场价格基础。未来,碳资产的金融属性将进一步凸显,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为碳资产证券化提供必要的价值意见,夯实碳资产价值基础,有效防范碳金融系统性风险。
多方协同破局
要充分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在碳市场建设中的作用,不仅需要行业自身提升专业能力,而且需完善相关标准与机制,更好地响应《意见》要求,推动碳市场规范发展。
加强与碳服务专业机构的合作,是资产评估行业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王家明表示,碳资产价值评估是一项建立在碳盘查、碳核查等技术工作上的新兴业务。评估机构有必要与碳服务专业机构“相向而行”,通过提升在碳服务方面的能力,拓展碳资产价值评估业务。
他进一步表示,碳资产具有显著的政策敏感性。政策决定着碳资产的存在,对碳资产的需求和供给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评估从业人员应当对碳资产相关政策保持敏感性,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背景和政策意图,才能有效建立和修正碳资产评估体系,执行碳资产评估工作。
同时,评估从业人员要保持技术敏感性。碳减排、能源管理领域是当前较为活跃的技术研发领域,突破性的技术可能引起碳资产供给成本的显著变化,从而影响碳资产价格,评估从业人员应当关注相关技术和方法学。在评估核查过程中,对企业提供的数据进行谨慎性核查时,也需要对碳减排技术具备常识性的了解,才能判断数据合理性和可靠性。
此外,为保障评估从业人员对碳政策和碳技术的敏感性,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撑作用。建议相关部门提升对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更新继续教育课程,适当增加碳资产相关内容,对影响重大的政策或技术更新进行专项培训,积极收集行业内碳资产评估案例,供其他评估从业人员观摩学习。
“资产评估机构应积极进行碳资产评估技术储备,对新的技术问题组织讨论学习,鼓励评估从业人员不断精进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王家明说。
钱金波从更长远的视角提出建议:“《意见》提出的不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扩容,还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点领域覆盖,还是绿色金融及其衍生品的创新,都表明繁荣碳市场的决心。作为一个重要的参与主体,相关部门或机构需要提前规划国内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接轨后合理的碳定价规则、CCER价值国际互认以及相关人才的储备。”
 
            